答:视情况而定。
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《商标侵权判断标准》中明确不指定颜色的注册商标,可以自由附着颜色,但以攀附为目的附着颜色,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近似、容易导致混淆的,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。
根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,应当提交着色图样,并提交黑白稿1份;不指定颜色的,应当提交黑白图样。
即注册商标指定颜色的,不能随意更改,不指定颜色的可以自由附着颜色,但不能侵权他人的注册商标。
常见问题
我们的主营业务,十年来我们专注于工商注册服务。
北京总部
电话:010-869399603
邮箱:wyf@zhongyin.red
地址: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山水大厦418.
山东分部
电话:0530-2538765
邮箱:zy@zhongyin.red
地址: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冉堌街道冉子街369号